Holleycomm 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政策 一、售后服务标准: 在移动电话主机售出之前(以生产日期起九十日内),若移动电话主机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,经销者享有免费更换主机服务。(称:OOB) 在移动电话主机自购买之日起七日内,若移动电话主机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,消费者享有免费更换主机或退机服务。(称:SR) 在移动电话主机自购买之日起第八日至十五日内,若移动电话主机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,消费者享有免费更换主机服务。(称:SR) 在购买移动电话电池之日起六个月内,若电池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,消费者享有免费更换服务。 在购买移动电话充电器之日起一年内,若充电器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,消费者享有免费更换服务。 在购买移动电话耳机之日起三个月内,若耳机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,消费者享有免费更换服务。 换机服务售出之前--以机身序号(MSN)判断有效期。售出之后--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, 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, 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有效期的最后一天。 保修换机服务只限正常使用下有效,一切人为损坏及以下条款所指情况均不在免费保修换机范围内。但我公司特约维修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,收取适当费用。这些情况指: A.由于使用者或第三者的疏忽、过失、滥用、误用或灾祸损坏造成的手机损坏(如:食物液体,污渍、手机进水、外力震裂、外围部件的刮痕和损坏等)。 B.用户自行拆机,非经浙江华立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认可之售后网点维修和改装。 C.连接不适当的配件、未依说明书使用、因运输及其它意外而造成手机损坏。 D.手机外表的各种标签、各部零件(如按钮)、自耗零件和因长期使用而造成手机外表的自然磨损。 E.超过三包有效期的。 F.无三包凭证和有效发票的(但能够证明该移动电话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)。 G.三包凭证上的内容与商品实物标识不符或者涂改的
二、售后维修周期:
附录: 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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